喜報 | 生活垃圾分類居民 碳賬戶應用規范

2024年4月20日,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歸口并組織實施,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浙江大學等單位牽頭,我公司參與編制的《生活垃圾分類居民碳賬戶應用規范》(DB33/T 1379-2024)(以下簡稱“標準”)正式發布。
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分類居民碳賬戶的應用流程、數據采集、碳減排量核算、碳積分賦值與應用等內容,適用于城鎮生活垃圾智能分類投放模式與統收模式下的居民碳賬戶的建立與應用將于5月20日起正式實施。
在核算范圍方面,易腐垃圾—生物處理減排量、可回收物—回收減排量、有害垃圾—焚燒減排量、其它垃圾—減量減排量的定義與計算方法在標準中得以明確。計算得到的碳積分可作為實物獎勵、生活服務、金融服務、社會公益的重要支撐,也可與碳普惠等相關平臺賬戶相關聯。
此外,在標準附錄中提供了可回收物碳排放因子EF以及易腐垃圾碳排放相關參數,為標準的應用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應用流程
數據收集
智能分類投放模式:數據采用自動采集,通過智能稱重設備獲得四類生活垃圾的重量數據。
統收模式:人工采集居民分類后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重量數據。
編制意義
此標準的制定是積極響應國家循環經濟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和“雙碳”戰略的重要體現,對提升城鎮居民垃圾分類參與度和垃圾分類獲得感、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全面提質增效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編輯:嵇靈燁